無綫節目力銷myTV SUPER被通訊局嚴重警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3/21 21:56

最後更新: 2017/03/2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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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觀眾不滿無綫去年播出的2個綜藝節目,多次提及myTV SUPER及播出相關節目宣傳,認為明顯地推廣myTV SUPER作間接宣傳,干擾觀賞趣味及非編輯需要,通訊局向無綫發嚴重警告。

通訊局指,無綫翡翠台去年播出的《跳躍飛騰TVB邁向50周年》有一個長約2分鐘的環節,介紹myTV SUPER將提供的數個新節目,曾4次提及myTV SUPER,而預告片的開首及結尾亦展示myTV SUPER的標誌,並同時提及myTV SUPER及一些關於其節目的宣傳語句;而另一名節目《2017 TVB節目巡禮星光晚宴》亦被指宣傳myTV SUPER逾3分鐘。

雖然無綫否認上述兩項違規,堅持無綫的台慶節目簡介myTV SUPER是配合節目的內容需要,而myTV SUPER亦是無綫服務整體的一部分,但通訊局指,由於myTV SUPER是由另一家公司電視廣播互聯網有限公司提供,非《廣播條例》下的領牌服務,其提供的大多數節目都是擬供或可供用戶付費收看,故認為節目中對myTV SUPER的提述過分突出,以致造成等同廣告的效果,而該等提述並非明顯配合無綫的免費電視服務的節目巡禮的編輯需要,亦非以附帶形式出現,故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並向無綫發嚴重警告。

不過,無綫不同意通訊局的裁決,重申myTV SUPER是無綫電視服務整體的一部分,簡略提及有關服務,在編排上完全合理,指任何通情達理的觀眾亦不會感到混淆,以為自己收看收費廣告,而非無綫電視節目。發言人又稱,通訊局未能解釋上述兩個節目提及該公司的OTT服務及出現「myTV SUPER」標誌,是如何及為何不符合編輯需要。